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
男女生了沒
劇中有很多男女生的議題
建議大家看看羅
建議
但不一定代表所有的觀念都是正確喔
有女性友人說
尚未有性經驗的男生卡蛋不辛苦
有性經驗的男生卡蛋辛苦
所謂的卡蛋
就是男生與女生在床上
親來親去
摸來摸去
之後
男生勃起後
想要射精
而無法藉由與女生做愛而射精
稱之為卡蛋
在身為男生的我聽起來
十分玩味
因為
如果男生真的是不射不行
就自己打手槍就好了
何必一定要跟女生做愛
才算是射呢
女性友人
似乎有些事情煩惱著
有些不確定
因此提出此問題
與我們這些男性朋友討論
她們提問道
男生會不會因為女友不跟自己做愛
而去找別人做愛?
我思考了一下回答
這個問題
這沒有放諸四海皆準的答案
因為
會不會找別人做愛
此問題的基礎在於
一
男友是否還愛著這個女友
如果他還愛著你
那基本上
他應該不會去跟別人發生關係
如果說
他愛著你
但是就因為你沒有跟他發生關係
所以
他去找別人發生關係
但是還算是愛著你
那麼這樣的愛
我不是很能理解
二
當然
如果你的男友是個只要性愛
心靈上的愛情
不是那麼重要的人
那麼我也無法預測他接下來的「洞」向
愛
有很多種
甚至我們可以用千奇百怪
形容愛的種類
第二個問題
男友會不會因為女友不跟他做愛
就把女友甩了
我回答
這有兩個面向的答案
一
如果男生和這個女生交往的前提
是因為女生的性愛技巧高超
是因為一夜情
或是因為做愛後
而在一起的話
那麼
也許會因為女友不再與他做愛
而跟女友分手
因為
在一起的初衷就是因為跟這個女生做愛
潮~爽~的~
所以男生才跟他在一起
因此
一開始的初衷
消失了
被剝奪了
而且
如果在交往過程中
情感上並無任何巨大進展與累積
那麼
分手也是很可能的結果
二
如果說男生與女生交往的前提
是因為很喜歡女生的個性
是因為很喜歡女生處理事情的態度與一切方法
那麼我想
男生應該不會因為女生不跟他做愛
而就把女生甩了
當然這是我自已的想法
因為
男生愛的是女生
愛的初衷是女生
愛的初衷不是要中出
所以
卡蛋到底辛不辛苦
卡蛋到底可不可以自己解決
而不是一味的要求跟女友發生性行為
這些都是自由心證的問題吧
到底是怎樣的時間才是做愛的最佳時刻呢
我不知道
但是
至少是雙方願意
是在一個情投意合
愛情的濃度達到最高的時候
才進行這很恩愛的行為吧
這當然是我這沒經驗的人
獨自的幻想
此外
被安排的性愛
不管是性愛工作者
或是因為想要生小孩
而定期定時做愛的夫妻
是否情趣就大幅降低
是否做愛就變得只是形式上的動作
變得只是工具
就因人而異了
男人要洩慾
有很多種方式
自己來
休息一下
去運動
都是大家可以想得到的方式
要不然天下沒有女友的男生
是不是都一定要去找性愛工作者呢?
據統計(以下節錄自台灣性別人權協會)
台灣20歲的女學生越來越開放,對於親密關係更勇於表達,婚前性行為的比率約是30年前的7倍。
調查進一步區分牽手、搭肩摟腰、接吻、輕度愛撫、重度愛撫、性交等六類性行為
男生的牽手、重度愛撫在30年間沒有明顯變化,但接吻、輕度愛撫、性交則增加
20歲男學生曾經性交的比率,從1979年的29.3%逐漸成長為2007年的40.3%。
至於女性在六類性行為都「突飛猛進」,20歲年輕女性有婚前性行為的比率,從1979年的5.3%攀升到2007年的35.7%,是30年前的7倍。
日本在1999年,東京高中女生性行為比率首次突破男性,相較於台灣,2007年的20歲女學生在牽手、搭肩摟腰、接吻、輕度愛撫、重度愛撫的比率都超過男學生,由此趨勢推估,目前台灣繼日本之後,已成為女學生性行為比率超越男學生的亞洲國家。
小小補充一下:
所謂的輕度愛撫
就是手對身體的撫摸
所謂的重度愛撫
就是手對生殖器的撫摸
看到此數據
其實我也不意外
隨著觀念的不同
東西方文化碰撞交流下
很容易就會產生與過去極大不同的變化
但是在雙方交往之下
都應該要有保護自己、愛護他人的觀念
友人提醒我
還有一些人
只要性、不要愛
另一些人
只要愛、不要性
個人對於這些選擇都沒有意見
由於
寫這篇文章
並不是攻擊哪一類愛情模式的對與錯
而是站在
一般台灣傳統現代女性的角度
應該是先有愛,才有性
不應該交往後
因為沒有性關係
而把剛開始交往那美好的愛給抹煞
當然最傳統
透過父母的媒妁之言
先結婚、後認識的這種愛情方式
就先不討論
以上羅列的幾種愛情方式
很難包含到所有的愛情方式
只能討論有提到的
愛情方式與愛情觀
以下補充一些小小知識
動物學家笛氏門.毛里斯製作了一個「親密關係十二階段」表,對於男女兩性關係界定十分清楚,可幫助戀愛男女知道他們目前所處的身體親密尺度情況。
1. 眼望全身(Eye to body)
2. 互相注視(Eye to eye)
3. 聲音傳達(Voice to voice)
4. 牽手(Hand to hand)
5. 摟肩(Arm to shoulder)
6. 摟腰(Arm to waist)
7. 臉的接觸—包括接吻(Face to face)
8. 手和頭的接觸(Hand to head)
9. 手和身體的接觸(Hand to body)
10.口到胸的接觸(Mouth to breast)
11.手和性器官的接觸(Hand to genital)
12.性交(Genital to genital)
1-3:
一般朋友
4-6:
可能開始交往
或是對彼此有好感
7-9:
輕度愛撫
10-12:
一般廣義的性行為
寫了這麼多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也是愛情觀念上的交流與分享
我也從中學習到了「親密關係十二階段」
最後
祝福大家都有幸福美滿的生活!!
不管如何
最重要的就是
健康、順心!!
資料來源: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
http://gsrat.net/news/newsclipDetail.php?ncdata_id=7439
〈戀愛男女「貞」情對談〉文◎不睡美人
http://a2z.fhl.net/marry/marry92.html